對于古代男性來說,有兩件事可以說是畢生所求:一是「醒掌天下權」,二是「醉臥美人膝」。
在我們如今看來,似乎有一種身份可以輕松地將二者合二為一,那就是做駙馬。然而駙馬也是萬分難為,其中苦處可聽下文細細道來。而在公主駙馬婚前還有一道稱為試婚的流程,那些試婚女性的身份和境遇到底如何呢?
在我們看來,這做駙馬,即可尚公主。天子為父,公主為妻,又不需要承擔皇位傳承的種種風險,何樂而不為?
可惜駙馬并不是僅僅靠一個和公主成婚就可以高枕無憂,更何況娶公主也不是輕易就能達成,之前還需要種種考量和檢驗。
駙馬一詞源于秦朝,到了漢武帝時,正式設了「駙馬都尉」一職,後來逐漸成為公主夫婿
的專稱。原來作為實職的駙馬都尉,即使是變成「駙馬」這種稱呼后,也仍具有一定的權力。畢竟和公主成婚就意味著成為了天家之成員,是「親」,也可以「信」。
駙馬在那時還可以說是皇帝親信的一員,即使是沒有實權職位,也可以憑借對天子的影響力獲得「隱性」地位。
譬如唐初平陽公主之夫婿柴紹,雖然平陽公主早逝,但譙國公柴紹仍用戰功光耀門楣,位列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。駙馬柴紹最終還是將國公的爵位延續了下去,子孫有誤,丟了爵位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但隨著歷史演進,「外戚干政」一詞開始頻頻出現。自宋時起,駙馬的權力也隨著對外戚的限制而不斷削弱。本來駙馬就不是「娶公主」,而是「尚公主」,隨著駙馬地位權力的降低,這個「尚」字就越顯露出卑微弱勢的意味。
尚公主意味著什麼呢?意味著婚后公主或是住進公主府,或是仍舊住在宮里,與夫家分居;意味著古代社會的駙馬乃至公主的公婆需要向公主請安,向其行禮;意味著在統治鉗制下,駙馬再不能擔任任何實權官職……
種種限制之下,封建皇權陰影中的駙馬仿佛成了男尊女卑中的女性的另一個對應面。即使絕不可說等同,畢竟任何和皇權生物沾邊的人都已經稱不上普通的人的概念了,二者也有些可以「同病相憐」的地方了。
「試婚」這一流程的設置,到清朝才算正式確立。清朝的公主被稱為「格格」,因為清朝常用「和親」來維系和邊塞民族的關系穩固,所以部分格格們有著遠嫁和親的宿命。
現代的有女兒的家庭,對于女兒遠嫁常常是反對的。用一句戲言來說就是,「早上女婿打了女兒,下午老丈人的巴掌沒落到女婿臉上就是遠嫁了。」
而和親的女性,從漢昭君出塞,到隋義成公主、唐文成公主,或者清朝遠嫁和親的格格們,無論她們曾享受了多少「富貴榮華」,但她們的最終命運都說不上好。其中辛酸苦楚,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
但如果格格們幸運地躲過了和親的命運,她們的「特權」便有了長久延續的可能。這樣的特權是天潢貴胄的身份天然賦予她們的,一般情況下在王朝日月所照處無往而不利。「試婚」便是這樣一種特權的產物。
古代的男女婚姻被稱為是「盲婚啞嫁」,男女雙方僅憑借父母、媒妁之言,市井傳言這些他人之口,來獲得對成親對象的認識。而一些表象下的問題是沒有辦法通過上述途徑暴露出來的,于是就有了「試婚」這樣找一位「試婚格格」和準駙馬同吃同住,大小事情都事無巨細地一一了解的流程。
在「試婚」出現之前,公主格格們擇選駙馬也可以稱得上慎之又慎。皇帝會擇專人進行駙馬的挑選和考察。但人總是有弱點的,為公主選婿如果為了謀求私利,陽奉陰違的話,便有可能出現明朝永寧公主那樣選了個病秧子做駙馬,後來駙馬早逝,公主守寡十余年病逝的負面案例。
所以清朝為了保障格格們的婚后生活,便會遣所謂的試婚格格進行試婚。試婚格格們不過是以人身來做格格們幸福的台階物件。
試婚格格,說是「格格」,實際上也不過是宮女、丫鬟的雅稱。穩重伶俐的宮女被選擇成為準駙馬的試婚「考官」,這不是一種獎勵,而是一項任務。人的自由在其中早已被抹殺。
她們需要一板一眼地按照常例一一考察準駙馬實際的身體健康、生活習慣、日常行為,乃至于進行夫妻【房☆事】的能力。前者在當時也算是突破「男女大防」,后者更是完全將試婚格格當做是物件,不可反抗,只能順從。
而試婚完畢后,試婚格格如果上報駙馬合格,就需要同格格一起嫁給駙馬;如果上報不合格,皇帝為了安撫駙馬,還會將試婚格格直接嫁給駙馬。
可以說本來試婚格格在進行試婚后就基本除了嫁駙馬外別無選擇了,駙馬合格與不合格,到最后比較下來,也不過是哪一個結局更慘罷了。所以「試婚」對于試婚格格來說,也就意味著對于自己的婚姻和命運沒有半點選擇,意味著沒有普通意義上的成婚了。
在駙馬合格,一同嫁給駙馬的情況下,試婚格格極有可能面臨的是公主的不忿。哪怕自身別無選擇,試婚格格還是比格格要「先」。這是一種邏輯扭曲的所謂先來后到,其后果便是弱勢的試婚格格只能任由「主母」搓扁揉捏,發泄自己高高在上的怨氣和不滿。
一旦駙馬不合格,可能就是試婚格格的末日。準駙馬錯失了成為駙馬的機會,哪怕他婚后可能會后悔,他仍舊怨,仍舊會恨。但他也只能恨他能恨的人了,不會是皇帝,不會是格格,只能是嫁給的試婚女子。
面對丈夫的怨憤,她們也只能忍受,直到熬到頭——恨意化解,或者死亡。